2016年度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二次招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度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服务资格 二、项目编号:2016-BGS-001 三、项目概况: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隶属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家检测机构,属行政事业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设立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番禺园区)内,另在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38号设有工作点。本院自有车辆41辆,其中小轿车6辆,商务车6辆,面包车(金杯、瑞风、阁瑞斯等)21辆,小货车6辆,14座大海狮和23座中巴各1辆。大部分车辆购置于2012年底至2013年期间。 四、招标范围: 鉴于我院主要办公场所有两个: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番禺园区)内和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38号,为了能够对我院的车辆进行及时的维护和保养,因此需要在番禺园区附近招1家维修单位,负责我院车辆的维修及保养服务资格。 五、服务期限: 2016年全年 六、投标人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范围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投标人必须获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范围涵盖二类汽车整车维修资格; 3. 投标人必须是2016年广州市政府协议(番禺区)中标供应商获得者; 4. 投标人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及维修制度,必要时可以与我院商定更加适合双方管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进场维护交接等手续; 5. 投标人须展示能提供的维修项目及技术能力,必要时我院要求进行现场审验,若有不符则取消其服务资格; 6. 投标人对维护后车辆的后期服务内容及时限; 7. 投标人在应急及事故处理方面的有效措施或服务项目; 8. 投标人与我院合作过程中能提供的优惠政策或项目。 七、投标人交付资料及开标时间: 1.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04月11日17:00前把有关资料(一式三份)交(寄)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908室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办公室(以签收时间为准); 2. 联系人:何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83325678 3. 我院将于2016年04月12日进行内部评标。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2016年03月29日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本栏目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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